禹州市新光铸造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河南-许昌-禹州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21

项目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西王庄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红杰
联系人 邱占松 联系电话 139****8480
项目投资(万元) 600 环保投资(万元) 5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3-04-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覆膜砂制芯、浇注车间共用一套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现覆膜砂制芯车间单独增加一套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新增),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20000吨铸件。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中频电炉熔炼、熔炼车间二次除尘、离心浇注废气采取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1#后处理打磨废气采取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蘸漆、喷涂废气采取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通过ROC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措施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2#后处理打磨废气采取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造型、浇注、砂处理、抛丸废气采取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 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措施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制芯、打磨废气采取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 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措施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措施后通过处理后排放至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循环冷却水采取循环冷却塔措施后通过循环排放至循环利用
有环保措施:
铸管清洗废水采取排入沉淀池措施后通过处理后排放至循环利用
固废 环保措施:
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覆膜砂收集后暂存于1间面积为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漆渣、废漆桶收集后暂存于1间面积为2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采用低噪声设备
承诺:**** 李红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红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