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QT003
二、项目名称:
(略)采购(略)
项目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高(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略):
王祥英、(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略)(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期限:(略)
3.开标日期:(略)
4.资格能力条件:(略)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略):/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略)
(二)提出质疑的(略),以及提出质(略)
1.提出质(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略)(至2024年5月2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略))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略),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略)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略),应当由本(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略)
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市谯城区财政局(略)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略)文件.pdf详细评分汇总表、分项报价表、资格证明材料.pdf
(略)